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200万吨焦化复产工程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对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200万吨焦化复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200万吨焦化复产工程项目
2.建设地点: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老边大街东31号
3.建设内容:对4座JN-6型6米顶装焦炉进行维修,对备煤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焦处理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煤气净化装置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煤气输送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66KV变电站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外部管线单元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化工产品储运设施进行维修和改造,对厂区公辅设施设备及后勤保障系统进行维修和改造,以完成安全隐患治理。增加超低排放改造设施,包括拆除1套湿熄焦设施,保留维修1套湿熄焦设施作为备用,增加2套干熄焦设施,增加除尘设施,增加脱硫脱硝设施,增加煤场大棚。项目建设不新增产能,不扩大现有生产力,以完成环境污染治理。
原有200万吨焦化复产项目于2023年停产。停产前4座焦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“高温SCR脱硝+湿法氧化镁法脱硫+湿式电除尘+热备工艺”处理后分别通过4座125米烟囱高空排放;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排放;噪声来自生产设备、风机和各类泵,选用低噪声设备,采取隔声、减震、消声等降噪措施;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,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、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
联系人:边永良
联系电话:18032595068
电子邮箱:18032595068@163.com
通讯地址: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老边大街东31号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: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本次公示采用网站公示的形式,公众可从以上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,并通过电子邮件、书面信件等方式,发表对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200万吨焦化复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